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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扶风县有没有实行育儿假包括哺乳假的相关政策
内容 扶风县目前到底有没有实行育儿假和哺乳假的相关政策?我女儿目前十个多月由于生病住院,所以我想利用这次机会把十天育儿假休了,但是遭到上级单位拒绝,拒绝理由扶风县没有实行此政策,包括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也没有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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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箱 2358893504@qq.com
信件编号 FFXXZXX20241101798 提交时间 2024-11-14 11:31: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转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5月25日修订)》第四十五条指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和本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同时,《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第209号令)》第十五条指出:“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答复时间 2024-11-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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