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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扶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6-26 08:16:19 |
名 称:扶风县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如认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
(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设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中介服务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程序;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
(二)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输、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外地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违法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迁移或退出;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违法违规在财政补贴、土地等要素获取、税收、环保标准、排污权限等方面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特定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违法违规减免、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税金等;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违法违规在获取政府投资资金、贷款等融资方面设置歧视性要求;违法违规新增收费项目,向经营者转嫁行政许可、监管服务等相关成本。
(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强制企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要求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其他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违法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服务的价格水平。
(五)行政监管执法。违法对不同企业设置歧视性检查事项、检查频次;违法对不同企业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
邮件须明确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名称、文号(如有),发布时间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说明。
相关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至ffxfzb@163.com。
中共扶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