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4-15160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4-03-27 13:58:45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绛帐镇位于扶风县城东南13公里处,总面积87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1个居民社区,耕地面积5.8万亩,总人口7.8万人。以东汉著名教育家马融设绛色纱帐讲学而得名。地处关中天水经济圈核心区域,两条铁路(陇海铁路、徐兰高铁)与两条高速(西宝高速和法汤高速)穿境而过,交通路网迅猛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东临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拥有省市重点工业园区--扶风科技工业园。

近年来,紧扣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抢抓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和大西安产业转移机遇,围绕建设“丝路药都、健康高地、科技新城”目标,以乡村振兴和产城融合发展为抓手,坚持做美城镇、做大园区、做强产业、做好民生、做优环境,加快实施“突破绛帐”战略,着力实现“镇域生态化、园区规模化、产业集约化、民生保障化、服务规范化”五化目标,已逐步形成了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智能制造等齐头并进的产业发展格局。农业产业以猕猴桃和苗木种植为两大特色产业。先后获得全国重点镇、国家卫生镇、省级重点镇、省级卫生镇、省级生态镇、省上跟踪的市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宝鸡市“魅力乡镇、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强镇”等市级以上荣誉30余项。

办公地址:扶风县绛帐镇迎宾路南段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7-5335097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集约经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4.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5.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6.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7.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8.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农村信访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9.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11.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2.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信息

杨建军同志:负责全盘,主持党委工作,分管武装工作。暂时主持政府全盘工作。

米晓锋同志: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园区援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人大办、征迁办。联系扶风县科技工业园。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王利科同志:主持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组织、老干、政协、保密、工会、目标考核、档案、社区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教育体育、政法、综治、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党政办、教育组、综治中心。联系派出所、法庭。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巩  敏同志: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创文)、妇联。分管纪委办(派出监察组)、宣传组。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与米晓锋结对工作)

权永宏同志:负责住建(城建、人防、地震、燃气)、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城乡养老)等工作。分管城建站、自然资源所、劳保所。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省城燃绛帐燃气服务中心、渭保中心。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陈  立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乡村振兴站、农业站、水务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畜牧兽医站。联系农行、信用社、邮储银行、工行绛帐支行。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与权永宏结对工作)

王春燕同志:负责党建、组织、老干、政协、统战工作。分管组织办。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与王利科结对工作)

李振锋同志: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固投)、共青团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统计站。协管政法综治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朱景瑜同志:负责卫健、医保、科技、文化文物旅游、民政、民族宗教、残联、慈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社区管理等等工作。分管卫健办、民政办、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卫生院、广电公司、电信公司。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张昕睿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生态环保、交通、企业(商信、电商)、消防等工作。分管应急办、环保所、农管所。联系供电所、交警队、消防所。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与朱景瑜结对工作)

刘永飞同志:负责司法(法治政府建设)、发改、招商、营商环境工作。分管司法所。协管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与李振锋结对工作)

四、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内外关系,做到工作不误时误事;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认真进行检查、督促、催办,做到件件落实,及时反馈;协助党委、政府领导掌握各村和镇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收集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党委.政府的文秘工作,草拟各种公文;协助搞好工作调研,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搞好信访、信息传递、公文处理、文档管理、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搞好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各办公室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办: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在人大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在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1.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属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2.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组织办:

1.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做好镇村两级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围绕镇中心工作,发挥共青团后备力量作用。

科教文卫办:

1.一、二孩生育登记、再生育指标审批;人口动态检测、人口信息库管理;独生子女证办理、保健费发放;励扶助审核、补助金发放;计生药具发放及管理;计生协会工作;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维护;计生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管理工

2.医保收缴宣传工作。

3.医后救助上报工作。

4.老龄管理工作。

5.科技、文化、旅游工作。

6.疫情防控工作。

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纪委办:

1.监督检查本镇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2.监督检查本镇管辖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

3.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对本镇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5.审查调查本镇内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并做出党纪政务处分。

6.受理对本镇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7.受理本镇范围内的党员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受理本镇范围内的监察对象不服派出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8.抓好本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请街道党委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配合、支持公安派出所搞好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邪教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组织开展综治的创建、达标活动。

6.接待群众来访信访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7.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8.防范处理邪教等。

民政办:

落实临时救济,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五保供养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的审核上报工作;做好城镇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农村幸福院的管理,村级换届选举,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大厅:

绛帐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于2019年10月,中心大厅总面积80多平方米,设4个服务窗口,主要承办民政、卫健、养老、就业、公共服务等服务工作。

扶贫办: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全镇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镇扶贫信息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工作。

4.负责动态调整数据录入,务工、收入等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扶贫开发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系统维护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5.制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工作与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

妇联: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和维护妇女连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全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劳动保障所: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就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负责辖区内劳动者的就业调查,收集就业信息,协助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做好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推荐就业工作。

3.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4.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指导各村社会公共服务站开展就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应急办:

1.负责绛帐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全镇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各项专业委员会行业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

4.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

5.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险情进行整改。

6.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7.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确定应急对策。

8.加强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农业组:

1.农业产业重点项目。

2.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

3.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工作。

4.春秋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排查工作。

5.农机安全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6.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9.生态扶贫工作。

10.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1.乡村振兴工作。

12.农业安全生产。

水务站:

1.开展汛前部署准备编制修订水库汛期调度计划,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2.做好培训、演练和宣传以及山洪灾害防御、水库和堤防险情处置,加强警示标志设置,广泛开展防汛抗旱宣传。

3.加强水库防洪调度,强化水库调度执行意识。

4.抓好已建项目维护运行管理,落实运行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5.做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的指导工作。

武装部:

1.负责本区域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装备器材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负责本区域的兵役登记、征集工作和预备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5.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7.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维护工作。

8.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军当地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9.完成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生态环境所:

1.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神。

2.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工作。

3.督促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

4.协助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

5.监督、检查、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

统计工作站:

1.学习、宣传、贯彻统计的各项法律、法规,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2.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对在镇统计工作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4.严格遵守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实施本镇的统计工作计划和调查计划。

5.统一管理和协调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数据上报,扎实负责对外提供本镇的统计资料;

6.负责建立、完善本镇的统计网络,以统计站为核心,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具体指导和协调本镇的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

7.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全镇的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工作,为上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信息;

8.组织街道、社区、村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搞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本镇各级统计人员进行各类业务培训;

城建站: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镇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督促各工地认真贯彻执行好在建工地环保措施及噪音等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5.负责镇区内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做好道路扬尘、排污、排水、路灯等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7.杜绝镇区店外经营及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的治理与监管。

8.做好镇域内燃气安全及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工作。

9.做好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