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9/2024-15145 发布机构: 杏林镇杏林镇
生成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4-03-25 15:28:04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简介:杏林镇位于扶风县城以东13公里处,东与武功县接壤,南与杨凌示范区相临,西接县城新区,北连召公镇。因宋代名医石泰悬壶济世、百姓心存感激,为他种杏成林而得名。镇域面积66.8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5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3万人,耕地面积6.6万亩。杏林镇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西宝北线、天绛公路、侯浪公路穿境而过。产业格局明晰、基础雄厚,全镇发展元宝枫苗木繁育,苹果、樱桃、黄桃等特色产业2.3万亩。镇村文化活动广场、农村幸福院、农家书屋、村级卫生室做到“全覆盖”,道路硬化率、自来水入户率、电力入户率均达到100%。

办公地址:扶风县杏林镇东街306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15:00-18:00(7、8月份)

办公电话:0917—5377347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3.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集约经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4.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5. 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6. 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7.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8. 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民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农村信访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9. 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 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11. 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2. 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等工作。

13.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信息

罗亮同志: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镇机构编制工作、人民武装工作。

葛书园同志: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镇财政工作、审计工作;分管镇财务室;联系杏林财政所。

刘永康同志:主持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工作、目标考核、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保密、民政、残疾人、慈善工作。分管镇党政办、人大办、民政办。

王建斌同志:负责文化及宣传、教育体育、工会、老干、档案、科学技术工作。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办)、文化站、教育组;联系镇老干部活动组。

齐鹏飞同志:负责镇纪委、镇监察组日常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社区禁毒工作。分管镇综治中心、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联系杏林派出所、杏林法庭、杏林司法所。

陈浩奇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商务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分管镇劳保所、企业办;联系杏林自然资源所、杏林市场监管所、杏林电信所、移动公司杏林营业部。

张  莉同志:负责党建、政协、统战、工商联、宗教、妇联及共青团工作。分管党建办、统战站、镇妇联、镇团委;联系镇政协学习组、商会。

陈  新同志:负责武装日常工作及退役军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站、农村公路管理所、安监站(应急站);联系杏林交警中队、杏林消防站。

李宏浩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销、乡村振兴;分管农业办、乡村振兴办;联系宝鸡峡杏林管理站。

李宏星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镇建设、发展改革、金融、招商引资及争取资金工作。分管镇发改办、环保站、城建站。联系杏林供电所、杏林信用社、杏林农行、杏林邮储所(邮储银行)。

薛涵予同志:负责卫健、医保及统计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镇卫健办、统计站;联系杏林中心卫生院、太白卫生院。

四、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任睿  电话:5377347

负责上下协调,做到工作不误时误事;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认真进行检查、督促、催办,做到件件落实,及时反馈;协助党委、政府领导掌握各村和镇属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收集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党委、政府的文秘工作,草拟各种公文;协助搞好工作调研,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搞好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公文处理、文档管理、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搞好机关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各办公室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席文辉

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做好县镇人大代表联络、镇人代会的筹备、代表意见建议的征集、梳理归类及议案办理工作。

3.卫健办      高建甫  电话:5378029

(1)具体实施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社区卫计工作。

(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街道领导的参谋。

(3)指导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账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一孩、二孩登记审批、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

(6)指导本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治办      王瑞鸽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请街道党委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配合、支持公安派出所搞好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邪教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组织开展综治的创建、达标活动。

(6)接待群众来访信访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7)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8)防范处理邪教等

5.民政办      席文辉  电话:5377901

搞好优抚优待工作,落实临时救济,城乡低保对象的资金发放,五保供养对象的管理;统计自然灾害情况及上报核实,搞好婚姻办理程序宣传及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协助残联并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妇联      田  玲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和维护妇女连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全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7.劳动保障所      李晓锋  电话:5377080

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掌握其基本情况,做好劳动保障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管理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指导,介绍和培训;开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参保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组织本辖区劳务输出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工作;指导和监督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业务,同时完成统计报表及其他劳动保障工作。

8.企业办      郭录揣

(1)负责本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为党政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拟定和实施本镇农业、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指导本镇农业、企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价格、物资、设备、技术、劳动、保险、安全生产、 质量、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4)指导本镇农业、企业的体制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5)指导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审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评估。

(6)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

9.农业站      李伟  电话:5377313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

(3)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

10.武装部      董夏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

(3)负责并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