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6/2024-14597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4-03-25 11:20:35 浏览次数:

一、机构设置

简介: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办公地址:扶风县新区西大街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15:00-18:00(7、8月份)

备注:除周末、节假日外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县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拟订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领导信息

白玉劳(局党组书记、局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赵高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婚姻登记)工作和低保中心、救助管理站,会同财务会签。

王自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社会福利股、中心敬老院,联系慈善协会。

杨志孝(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工会主席,分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殡仪馆。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强 。电话:0917-521168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政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深化改革、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分配中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全县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事务和老年儿童福利股 。负责人:邓凤莉。电话:0917-2982078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权限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规划;拟订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镇(街)及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和县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准化建设;依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负责全县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慈善事业促进、儿童福利发展和社会工作规划,负责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基政社区婚姻股)负责人:强宏斌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电话:0917-5217726          婚姻登记处电话:0917-5211623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县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梁 萍。 电话:0917-2982085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的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高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五、所属单位

扶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电话:0917-5217531

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的落实、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的维护和全县申请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信息的核对工作。

扶风县救助管理站                     电话:0917-5217532

救助站职责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救助站为救助对象提供以下服务(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缴纳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扶风县殡仪馆                      电话:0917-5224433

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殡仪服务,推行殡葬改革。

业务范围:开展殡葬礼仪、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遗体处置、骨灰寄存、骨灰安葬、销售丧葬用品等服务工作及殡葬惠民事务管理工作;以及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扶风县中心敬老院                   电话:0917-5217803    

宗旨:提供养老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业务范围: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新店、南阳两个区域性敬老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