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5/2024-05927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2024-03-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机构设置
根据宝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设置扶风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扶风县新区东二路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电话:0917-2982705(工作日)0917-2982711(节假日)
二、职能转变
取消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已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范围内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缉毒案件侦查,并按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处理。协调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事务处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负责治安巡逻、防暴、反恐及110接处警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公安法制、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三)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十四)指导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优抚和公安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警衔管理工作。制订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班子及分工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晓力同志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国内保大队, 联系午井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朱恩贤同志负责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政工监督室(纪检)、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联系东大街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席宏伟同志分管督察大队、法制室,联系城关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李乃强同志负责交通管理大队工作,联系绛帐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刘岳锋同志协助董晓力同志工作,协管国内保工作。分管森林所,联系段家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度平同志分管刑事侦查大队,联系天度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毕嘉辉同志分管治安大队,联系法门派出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锋同志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信访室、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联系杏林派出所、召公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