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负责对扶风县中心苗圃闲置国有土地进行处置。该地块位于县城新区南一路南侧,县中心苗圃办公楼东侧,建设用地面积2.15亩,拟设定规划条件为如下: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按照省市现行规定配建。为便于公众参与及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现将该地块拟设定规划条件在用地现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联系人:纪玉佳 联系电话:0917—5215906
邮箱:ffgtkjgh@163.com
办公地址:扶风县南一路与西一路交叉口东北150米自然资源局
附件:地块位置示意图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