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4-15560 | 发布机构: 扶风县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10-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扶政办发〔2024〕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2024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扶风县2024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方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落实《宝鸡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宝鸡市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扶风县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扶风县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渭河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要求,渭河国控断面优于Ⅲ类(含Ⅲ类)、小韦河杏林国控断面达到Ⅳ类,消除劣Ⅴ类断面,完成省级下达的2024年考核目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无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
(二)重点任务
推进小韦河及支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精准治理,重点对小韦河扶风段开展综合治理,确保小韦河杏林断面稳定消除劣Ⅴ类。深化渭河、小韦河流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渭河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流量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常态化补充小韦河生态流量。推进县城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深化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城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省级工业园区污染整治任务,着力提升污水收集效能,防范园区环境风险。年底前小韦河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力争解除省级挂牌督办,渭河干流宝鸡市出境国控断面保持Ⅲ类。
二、工作措施
1.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监控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到2024年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0%完成划定、立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参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严格新、改、扩建排污口设置审核,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或未按批复要求实施管理的排污单位。逐步规范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监测等工作,逐步推进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渭河干支流100%溯源、70%以上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取得较大进展。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制定《渭河流域(扶风段)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以点带面系统推进生活、工业、农业源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3.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对城镇污水管网开展排查评估,更新改造“混错接、老破旧”问题管网,完成县城廊桥污水管网溢流口整治。加强雨污分流,制定年度雨污分流计划和县城东片区雨污分流方案,启动实施老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进县城新区东大街片区雨水管网工程和鼎盛路南段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将百合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准Ⅲ类标准,其余指标稳定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A标准,绛帐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指标稳定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B标准,提高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分别达到69%、9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4.强化医疗废水处置和监管。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对新发现或返黑返臭的进行预警、通报。逐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开展现场排查,对新发现的纳入治理清单。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清单,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到2024年底,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完成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6.落实工业污染防治措施。结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禁止低端低效产能转移。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企业,禁止在渭河岸线管控范围内新、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扶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一园一策”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到2024年底,扶风科技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全面推进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扶风县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健全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到2024年底,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化利用率达到9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8%。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2%,农药使用强度较上年下降。开展渭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持续推进全县8个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2024年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6%左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8.统筹“三水”积极打造美丽河湖。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持续开展渭河流域重点河流、湖库水生态健康调查,渭河干流和小韦河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快渭河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渭北“旱腰带”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全县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4.2%。(县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到2024年底,全县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4%。(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将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纳入江河水量调度计划。推进小韦河流域生态补水工程,实施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渭河流域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环境应急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等环境隐患排查,配合市级编制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强跨县界流域上下游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调查和事后纠纷调处,提升联合应急防控能力。2024年,全面完成“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并查缺补漏。(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严密监控水华动态,防范白家窑水库、信邑沟水库等水华发生,积极应对水华灾害。(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县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加快落实“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学习借鉴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经验,持续建设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强化枯水低温期管控。加密分析预警水质易波动断面,确保渭河流域稳定消劣,提升小韦河汛期水环境监管能力,降低汛期污染负荷。实施水生态环境补偿,以经济手段倒逼小韦河水质提升。(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重视项目规划,建立责任和任务目标细化分解清单。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2024年12月10日前,各镇街、各相关工作部门将碧水保卫战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法规标准保障。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国家环境领域性、流域性和行业性环境标准。同时根据保护需求,研究制定有关入河排污口管理、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等相关政策。加强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技术体系建设,完善责任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3.监督管理保障。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强化举一反三,推动问题系统性整改。提高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信息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和监管执法信息。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4.科技支撑保障。注重科技研发支持,重点对水生态环境问题及形成机制进行研究,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河湖水生态修复等重大专项科技成果的提炼、推广和应用。
5.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渭河、小韦河流域污染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测预警等监管能力提升方面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
附件:1.扶风县国控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清单
2.扶风县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单
3.扶风县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目标清单
4.扶风县2024年重点管控国控断面清单
5.扶风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河流任务清单
附件1
扶风县国控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清单
序号 | 国控断面名称 | 所在县区 | 水质目标 | |
2024年 | 2025年 | |||
1 | 渭河宝鸡市出境 | 扶风县 | Ⅲ类 | 优于Ⅲ类(含) |
2 | 小韦河杏林 | 扶风县 | Ⅳ类 | Ⅳ类 |
附件2
扶风县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单
序号 | 县区 | 汇水范围 | 湿地名称 | 建设位置所属类型 | 建设面积(亩) | 预计完成年度 |
1 | 扶风县 | 小韦河杏林断面 | 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 | 重要入河(湖、库)口 | 80 | 2025 |
附件3
扶风县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目标清单
序号 | 所在县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所在河流 | 是否划分保护区 | 取水口水质 类别要求 |
1 | 扶风县 | 扶风县官务水库水源地 | 水库型 | 七星河 | 是 | Ⅱ类 |
2 | 扶风县 | 扶风县县城地下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小韦河 | 是 | Ⅱ类 |
附件4
扶风县2024年重点管控国控断面清单
序号 | 断面名称 | 涉及县区 | 所在水体 | 2024年目标 |
一 | 水质易波动断面 | |||
1 | 小韦河杏林 | 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 | 小韦河 | Ⅳ类 |
附件5
扶风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河流清单
市(区) | 流域 | 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 |
扶风县 | 黄河流域 | 渭河干流; 渭河重点一级支流:小韦河; 人工输水渠:引渭渠、北干渠、渭惠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