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环扶发〔2023〕41号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扶风县交通局:
你单位报送的《扶风县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经局务扩大会议研讨、审核后,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审批前期的公示,均无任何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工程,是依据《扶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扶发改发〔2023〕1号)文件受理,选址位于扶风县杏林镇。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拟建项目全长561.309m其中桥梁长156m(桥梁中心桩号k1+554m),桥梁宽度9m=净8m+2x0.5m(防撞护栏),上部为6x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引线长405.309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度。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使用国Ⅲ以下标准的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在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定期洒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以减轻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做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当地农民施肥不外排。河道范围处桥墩施工应选择湋河水域枯水期惊醒,采用先进环保设施工艺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不得将施工泥渣、施工废水随意弃入水体,禁止在河道内堆放临时施工材料;做好防噪工作,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路径,施工期间在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应禁止打桩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施工和倾倒、装卸砂卵石料等。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二)做好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营运期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公路营运管理;加强道路沿线的绿化设计,缓解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涉及水体,但为减少地表水环境影响,应加强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和交通管理,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防止路面油污、垃圾影响水质。桥面设置导流槽,桥下设置收集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沿路绿化;加强行车管理,沿路设交通标志,设置减速标志,设置禁鸣标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倡文明行车,保持路面清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打扫清运。
三、在项目建成投用前,请积极申请办理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手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手续。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应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成后,对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由企业自主组织验收,验收后的资料报环保局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3年 5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