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4645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06-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扶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杏林镇浪店村河滩组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该征收土地经省人民政府2023年3月9日陕政土批〔2023〕180号《关于扶风县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批准征收为国有。
二、批准征收的范围和面积
1.范围: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浪店村河滩(原浪店村砖厂),四至为东:水泥路,南:河滩组耕地,西:硫酸厂,北:高崖。
2.面积:38.156亩。
三、征收工作的安排
1.征收时间:从公告结束之日起开始实施征收。
2.具体实施: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扶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