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朱银录不动产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02 17:36 浏览次数:

关于对朱银录不动产证明的遗失声明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14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今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向我单位申请的遗失不动产权证明情况的说明,经我单位调查,情况属实,现将遗失声明公示如下: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南一路东段坐北佳和苑住宅小区1号楼2单元10层东户不动产权证明,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所有权人为朱银录单独所有,证明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03)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08.92平方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证明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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