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董晖继承董应科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1 10:45 浏览次数:

扶不动产承字〔2023〕12号

关于对董晖继承董应科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胜利厂家属区9号楼3单元2层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董应科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419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2.90平方米。董应科于2023年1月去世,现女儿董晖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董晖继承董应科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