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袁超继承袁登科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0 14:11 浏览次数:

扶不动产承字〔2023〕11号


关于对袁超继承袁登科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一路宝鸡扶风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华府住宅小区8号楼2单元17层东北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袁登科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17)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122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35.34平方米。袁登科于2023年3月去世,现儿子袁超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袁超继承袁登科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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