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晓亮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09 14:32 浏览次数: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6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乾汤公路扶风县城新老区连接段坐东陕西省通讯电缆厂家属院3号楼西单元1层西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王晓亮单独所有,证书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312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0.30平方米。

王晓亮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312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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