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秀英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2-09 15:35 浏览次数: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4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南大街坐西祥云新城住宅小区东院C号楼5单元3层东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王秀英单独所有,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8025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90.01平方米。

王秀英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8025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2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