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4647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10-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扶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扶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扶风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治理教育收费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学生和家长利益,营造了公平合理的教育收费环境。
专项检查按照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监发[2023]152号)精神,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三部门印发了我县《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扶市监发〔2023〕58号)及《2023年县级部门教育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以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对象,主要检查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未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行为,目的是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加强价格自律,严防教育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教育机构《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105份,自查出问题2条,全部整改到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对筛选出的12所有代表性的各类教育机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专题汇报、现场查阅收费资料、询问收费情况、对学生家长进行逆向访谈调查的方式进行。共出动103人次,对28位学生家长代表进行座谈调查。现场检查组各成员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并反馈给检查对象,累计制作《2023年县级部门教育收费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登记表》12份。
经检查,发现一所中学未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已当场责令整改。未发现有重复收费、超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强化教育收费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违规收费线索,坚决打击教育领域内乱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县教育收费秩序持续向好。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扶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治理教育收费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教育收费环境。
专项检查按照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监发[2023]152号)文件精神,扶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三部门制定印发了扶风县《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扶市监发〔2023〕58号)及《2023年县级部门教育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以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对象,主要检查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未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行为,目的是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加强价格自律,严防教育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教育机构《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105份,自查出问题2条,全部整改到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对筛选出的12所有代表性的各类教育机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专题汇报、现场查阅收费资料、询问收费情况、对学生家长进行逆向访谈调查的方式进行。共出动103人次,对28位学生家长代表进行座谈调查。现场检查组各成员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并反馈给检查对象,累计制作《2023年县级部门教育收费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登记表》12份。经检查,发现一所中学未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已当场责令整改。未发现有重复收费、超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强化教育收费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违规收费线索,坚决打击教育领域内乱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推动教育收费秩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