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万兴继承李文华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3 09:26 浏览次数:

扶不动产承字〔2023〕1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老区西关路11号2楼西单元三层东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李文华,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575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6.94平方米。李文华于2001年11月30日死亡,现长子李万兴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李万兴继承李文华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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