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2-11544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扶交函〔2022〕16号 签发人:陈 伟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红海等四位代表:
你们向扶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新建冀东路闫马村段两侧排水渠的建议”收悉。对你们所提建议,我们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冀东水泥厂流出的和乔山山上的雨水夹杂着砂石、淤泥,与闫马村村庄排出的水混合一起,顺着公路流淌,4位代表反映的情况属实。近年来由于强降雨较多且时间段集中,三处汇集的雨水量大,导致公路沿线的农田受损。根据公路建设的规定,交通部门修建的排水渠只能解决公路上的排水,没有能力解决水泥厂、山上和闫马村村庄的排水问题。
为了使代表反映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建议可由天度镇牵头,组织冀东水泥公司、公路部门、闫马村共同研究,拿出一个可行的雨水分流方案。
感谢您们对公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够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