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2-11521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类
扶卫健发〔2022〕191号 签发人:魏永刚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复函
王公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站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局及时调研,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村级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县卫健局始终将村卫生室规范与管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要求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药品采购及应用,统筹做好农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扶贫等基础卫生工作。
近年来,县卫健局通过建立村卫生室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村卫生室管理。一是坚持依法执业,实行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村卫生室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范围、诊疗科目,依法开展农村常见病诊疗及急危重症的转诊工作,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做好群众健康教育及公共卫生项目的宣传执行等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培训管理机制,不断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确保乡村医生均能得到实用性较强、应用范围广的培训;三是突出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由县中医医院、各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财政拨付的各项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通过对完成工作真实性及工作质量和“实效”的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下一步,县卫健局将按照《宝鸡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会同主管医保报销工作的县医疗保障局,不断提升村卫生室医保政策落实力度,公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药品品种及购销价格。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努力营造良好就医环境,自觉接受组织及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