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2-11586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扶市监函〔2022〕62号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复 函
刘博、贾龙飞、牟新杰、王喜玲、罗金杰委员:
你们在扶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小吃价格标准》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民生食品价格的高度关注,所提出的提案站位高、前瞻性强,非常贴近扶风县民生实际。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对于食品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近年来,由于新冠疫情在全国持续爆发,涉及疫情防控物资、民生领域商品的供应有时难以保障,引起供需失衡,导致市场价格也随之大幅震荡,在有些时期甚至居高不下,特别是米、面、油、菜等民生基础商品价格连续上涨,导致我县小吃价格亦随之上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粮油、蔬菜等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及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宝鸡市三部委《关于维护粮油等民生商品市场秩序的通告》宣传单以及《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下发至各主要市场经营门店,要求在醒目处张贴,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价格监督检查频次及力度,督促商户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提醒告诫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提高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诚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肆意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围绕米、面、油、蔬菜等民生必需品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价格开展全面检查,制作了《扶风县民生类商品价格监测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每日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商品价格进行统计上报,对价格波动较大的进行重点监测。
三是果断处置投诉举报。在各商超醒目位置公布疫情期间价格投诉热线12315,督促经营主体自觉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主动担负社会责任,杜绝借疫情肆意抬高物价行为发生。每天对当日接到的价格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陇县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0余人次,发放、张贴相关政策宣传单2300多张,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700余户(次),价格监测粮油蔬菜等民生类商品及防疫物资15类,发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3起。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防疫物品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强对防疫物品、“菜篮子”“米袋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检查,做好保价稳供工作。二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价格收费检查。开展水电气通信等重要的公用事业价费检查。继续开展电力行业专项检查,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加强价格违法案件查办。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积极协助支队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力大的价格收费案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们对民生领域商品价格的关注、关心,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