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9:00至12月25日18:00,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不要错过时间。本次集中缴费期过后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重新计算医疗保险费额并完成申报核定,然后通过税务机关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下面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人群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答: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二、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776.25元,缴费比例为5%;大病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全年缴费总额为在职人员:2445.72元/年,退休人员:180元/年。
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医保费后,如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退回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如中途办理了医保退休手续的,可去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退回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三、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缴费渠道:中国银联(“云闪付”手机APP)和微信(光大银行“社保云缴费”小程序);线下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经办机构对应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其他缴费渠道正在建设中,渠道更新及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宝鸡税务”微信公众号。
答:缴费人通过银联“云闪付”手机APP、光大银行“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的,电子订单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要纸质缴费票据的,请于缴费完成2日至3日后前往参保地对应主管税务机关打印完税证明,或通过支付宝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模块下载打印。
缴费人通过后续开通的各银行渠道提供的线上或者自助设备缴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也可在对应银行柜面打印《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作为缴费依据。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和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热点问答: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宝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可以。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医保经办机构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及缴费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缴费即可。